那个人刚出现的时候,我其实就已经发现了他。
他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
此刻正是清晨,这个点来过早的人,除了我和关斌这种货之外,通常都是行色匆匆衣着整齐的上班族或者晨运爱好者,显然,这个人两者都不是。
因为,他坐着轮椅,一辆污迹斑斑,并不经常清洗的手推轮椅。
看上去大概四十多岁五十不到的样子,消瘦清癯,脸上胡子拉碴,头发也是状如鸡窝,丝丝缕缕结为一团;两只空空荡荡,随风飘摆的裤管下,时不时会露出一双没有脚掌,极为畸形,纤细如同竹竿的小腿,整个人的形象一如平日街头所见的那些在生活的残忍冷漠中苟延残喘,年华逝去的残疾人。
落魄而潦倒。
让人感到些许惊奇的是,在他身后推着车的那个女人,虽然身上穿着一件过时老旧的女士西服外套,眼角皱纹已现,推着车把的双手因为常年劳作,亦是粗糙不堪。但是,普普通通的言谈举止之间,莺啼燕鸣,风摇杨柳,依然掩盖不住一份风韵犹存的绝色天姿。
我完全无法想象,为什么这样的女人,居然会跟着这样的男子。
可更让我想不到的是,粉馆最里面有一张唯一的空桌子,门外街道上挤满了捧着碗或蹲或站埋头大吃的客人,偏偏就是没人坐,我以为是老板留着自用的。
可当这两个人出现之后,他们居然根本就没有排队,女人直接把男子推到那张空桌子旁边之后,就径直走到了窗口去端粉。中间,不但没有一个客人对女子的插队行为表示任何不满,相反,还有不少人都在熟谙的和这两人打着招呼,无一例外,都表现的非常礼貌客气。
几分钟后,当我已经排到了离这两个人不远的窗口位置时,关斌回来了,他饶有兴致的看了那对男女两眼,然后指着他们,小声给我说:
钦哥,晓得这是谁吗?李杰,和他老婆莎莎。
谁?!!
李杰,莎莎!
李杰!莎莎!
那个让宋家跃始终追随左右,让廖光惠不得不屈膝求生,让陈达摩甘心赴死,让义色高山仰止,冷酷高傲的贵公子,黄袍加身的地下皇帝,严肃、偏执、光采夺目、不可一世的男人。
那个风华绝代,使何勇为之倾倒,令皮春秋念念不忘,叫海燕倾慕终生,在男人最巅峰的时候一手葬送了自己男人的江山,却又在男人落魄之后不离不弃照顾一生的绝世尤物。
当我还在那个小镇,还是一个庇护在三哥羽翼之下,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的时候,就已经从无数人口中听过的,无数次让我热血澎湃的传奇。
十多年前我市江湖上的头号大哥与第一美女!
如今,居然就这样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近的只要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
在一种如梦似幻的奇妙感觉中,我再也顾不上任何的礼貌和分寸,几乎是不可克制的睁大双眼,死死盯住了就在身边咫尺开外的两人。
更奇妙的是,几乎就在我目光看过去的同一瞬间,原本正在低头吃粉的李杰好像是有所感应一般,突然抬起头笔直朝我看了过来,眼神麻木空洞,半睁半闭,就像是还没有睡醒,并没有半点的攻击性。
但不知为何,我却感到了一阵无来由的忐忑和紧张,尽量自如的对着李杰挤出一丝微笑之后,像是一个被抓了现场的贼,在狂乱的心跳中,移开了目光。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片刻之后,当我和关斌已经坐下开吃的时候,李杰的轮椅从我们身边经过,停了下来。
关斌立马放下了筷子:李叔!
李杰:斌斌,这么早,你叔叔最近怎么样?帮我带个好啊。
说完之后,他也不待关斌回话,转眼对着我微微一笑,轻轻说出了一句让我诧异之极的话:我晓得你,九镇六帅老大,胡钦,钦哥。
一时之间,我居然完全不知所措。
我不知道李杰为什么说这句话,我也不知道他的话到底是赞美还是讽刺,我更不知道,他究竟从哪里看出了我就是胡钦,又是从哪里听到了我的名字。
我就那样傻乎乎的盯着这个男人,而他也同样一动不动地端坐在轮椅上,默不作声的与我对视,眼神坦然,波澜不惊。
几秒之后,我放下手中的筷子,缓缓站起身来,稍稍低下脑袋,用一种尽可能尊敬的语气说道:你好,杰哥!
当我话刚刚出口的那一霎,我看见李杰的双眼中,蓦地焕发出了一种复杂至极,却又夺人心魄的神彩。整个人一扫外表的邋遢卑微,仿佛突然就有了一股渊渟岳峙,不可忽视的傲然姿态。
然后,对我微一点头,这才转身离去。
那天的早饭,我吃的百感交集,感慨万千。所谓成王败寇,最为残酷而真实的例子,大约莫过于此了。
我本以为今生今世和李杰之间,也就不过是这一面之缘而已。
直到之后某一天的某一次闲聊当中,我把这一次奇妙的偶遇告诉了小二爷,而小二爷却从这桩我看起来极为感性的小事中,看出了另一个不同的角度。
当时,他问我说:胡钦,你觉得李杰可怜?
谈不上可怜,出来混都要还,这也是他的报应吧。
不,我的意思是,你是不是觉得像他这么厉害的角色,现在已经是个完全没用的废人了,所以你同情他?
有一点。
呵呵,都这样想才好!
什么?
一时之间,我并没有马上领会到小二爷话语背后的含义,直到他说出了下面的那一句:
你不是刘德华,也没有长三条腿,好多人都还以为龙袍就是廖光惠呢。你觉得你有让一个混吃等死的废人一眼就认出来的本事吗?胡钦,真是废人就算了,怕就怕风雨山还在,山在虎还来!
如今回头看来,我不得不佩服小二爷,也不得不由衷庆幸他是我的兄弟,而不是对手。
其实,他对李杰的看法,我也想过。
无论怎么讲,李杰确实完全没有必要知道我,更没有一眼就能认出我的理由,但他就是认出了,这只证明一点:对这片江湖,他是了解的,非常非常的了解。
我不是没有想到这一点,我只是认为,一个已经失去了双脚,被赶下王座多年,苟延残喘,年华已逝的废人,就算了解这片江湖,又能怎么样?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我并不在意。
但是,那一天,小二爷却再一次走在了我的前面。
在他的大力坚持和一手操作下,我们做了一些在当时看来并没有任何意义的事。
可正是这些事,才让我今时今日出现在了这条街道,这个院子的门前。
钦哥,来了。
在贾义的说话声中,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
道路尽头,残阳如血,一个女人推着轮椅,缓缓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