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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斩罗(2)(3 / 3)

我抬手搂住了地儿的肩膀,正准备开口说话的时候,一辆簇新锃亮的黑色奔驰车从前方呼啸而来,在我们两个的面前飞快掠过,停在了酒店门外。

门童迎上前去,打开车门,一位穿着入时,身形极为曼妙的年轻女子走了下来,甩了甩一头如云的乌黑长发,看都不看身边的门童一眼,径直走到了酒店门口。

几秒之后,一个五十多岁上下,挺着大肚腩,像头肥猪般臃肿笨拙的秃顶男子也随之从司机座上走了下来,盛气凌人地对着门童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就昂首挺胸地走向了那个女子。

女人异常温驯的依偎在了那个无论年纪还是体型都要比她大上一倍的男子胸前,两个人如胶似漆地粘合在一起,走进了富丽堂皇的酒店大堂。

空旷的停车场上,只剩下了那个年轻帅气的门童,孤独而沉默地站在原地。

我抽出烟来,递给地儿一根,各自点燃之后,在弥漫了视线的烟雾中,我指了指前方的酒店,说:地儿,你看看,你好生看看。其实,你说的一点都没错,这个世界就是疯了,但是,它其实也没疯,从古到今,几千年来,它就是这个样子,只是,有些人不肯承认而已,总是觉得它会变好。但它可能变好吗?地儿,你真觉得它会变好吗?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一无所有,有些人却得到太多,那个门童只能眼馋,那个老东西就可以抱着女人爽,那个女人也只有陪人爽,才有机会走进这家酒店,这就是现实!地儿,我晓得,我们伤天害理,我们被人看不起。但是你看看墙上的那些标语,它们又杀了多少人?那些人甚至连出生的机会都没有,这又公平吗?不公平,但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公平这么一说。地儿,我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杀一人者贼,杀万人者雄。不管是你、我、还是罗佬,我们谁都不能怪谁,只能怪自己为什么要走上了这条路。可现在我们毕竟都已经走了,那就只有继续走下去,那就要这么狠!就要这么绝!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走到其他人的上头,我们才能过的比现在好,我们才不用像那个女人和那个门童,我们才不会一辈子都是贼!地儿,我说的话,其实你都懂,我也不多讲了,你好生想想,女人、门童、男的,你想当哪一个?杀人的标语,和被杀的婴儿,又应该怎么选?

地儿将脑袋深深的低到了胸前,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只看他一口接着一口的猛抽着烟,却并没有回答我的话。

那天下午,我们在海边整整坐了四五个小时,直到太阳西沉。

过程中,我们天空海阔的说了很多闲散白话,却始终都没有再讨论过酒店前的那个话题,大家都在小心翼翼的回避着,守护着那些藏在心底,彼此都不忍去触碰的东西。

直到临离开之前,地儿从沙滩上站起身来,一边机械地拍打着自己的裤子,一边遥遥凝望着远方天际线上的几缕火烧红云,过了几秒之后,才突然扭过头来,对我露出了一丝极为苦涩的幽幽浅笑,用一种极其宁和飘忽的声音说道:胡钦,其实,我已经恨了自己好多年了,我好害怕,我怕今后我也会恨你。

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胡钦,其实,我已经恨了自己好多年了,我好害怕,我怕今后我也会恨你。

地儿在海边所说的最后一句话,如同跗骨之蛆般纠缠着我,整夜整夜的回响在我的脑海。当时,他的语气虽然并不冷酷,就如同是平日闲聊一般,但是,却让我一直冷到了心里。

我不怪地儿,因为,他比我更加可怜。

可我却依然感到了极度的痛苦,更残忍的是,在这种痛苦面前,除了承受,我连一丝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我的人生,为何变成了这样。

也许是昨天那些对话的原因。第二天醒来之后,我和地儿之间越发显露出了一种微妙的尴尬,彼此甚至都控制着眼神的交流和对视。

我准备找地儿再谈最后一次。

可是,在我还没有想好怎么给他说的时候,地儿居然先找我谈了。

当时,我们正在吃早饭,地儿原本正埋头大吃着碗里的馄饨,忽然间就头也不抬,含糊不清的问了我一句:胡钦,你想什么时候搞罗佬?

听到他的说话,我顿时一愣。

这些天来,他一直刻意不谈这件事,此刻居然主动提起,虽然猜不透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不管怎么样,昨天之后,地儿能放下心结,率先找我说话,这让我的心里还是感到了些许轻松,于是,我略微思考了一下后,小心说道:就在这两天吧,我还在想。

具体什么时候呢?地儿抬起了头,目光炯炯发亮的看着我,边嚼着嘴里的馄饨,边说道。

我再次短暂思考了一下之后,还是决定对地儿坦诚相见:就是明后两天吧,等他收摊子的时候,也只有这个时间最合适了。

通过这些天的仔细观察,我们基本摸清了罗佬的生活规律,他白天根本就不怎么下楼,很多时候连进货、买菜都是老婆去办。每天晚上八点多才出门,九点的样子开始正式营业,直到凌晨三点半到四点钟半左右收摊,然后走上一刻钟的路程回家。

整个过程中,他基本每时每刻都和家人在一起,而且无论是住的地方,做生意的地方,还是进货的地方都位于闹市区内,要想搞定他又不被人发现,可能性实在不大。

所以相对而言,稍微方便的行事时机就是他收摊回家的路上。

那个时候的街上虽然也不是完全清静,除了很多同样在打烊的摊贩之外,偶尔甚至还有三三两两刚喝完酒、上完网、泡完妞准备回家的行人。

但是,毕竟比起其他时候来,这是唯一值得一试的机会。

听完我的话之后,地儿先是微微叹出了一口气,再开口说道:也是,要搞,也只有这个时侯还有可能了。

然后,不等我接话,他继续又问了一句:怎么搞?还是用枪吗?我昨天也想了一下,枪只怕用不得啊。刀疤成也是用的枪。

地儿的问题,也正是我一直在思考的地方。

来到厦门之前,我们确实是计划用枪,因为最初大家都以为寨上是个靠近城市的小村庄,人少地疏,找到罗佬的地址之后,晚上开车进去,两枪打死,立马上车就走,干净利落,谁也抓不着。

但是来到这里之后才知道,这个原本以为的小村庄是多么繁华复杂,人口如此密集的闹市,如果我们当街开枪杀人了,落得的下场也许连刀疤成都比不上,他还能跑路,我们可能连跑路的机会都没有。

我还要太多的事情没做,太多的欲望没有达成,我绝对不能让自己成为第二个刀疤成。

我也不晓得,再看看吧。实在不行,那也只有用枪了,用刀万一没有搞定,露了脸,那还出鬼些。

地儿并没有立马回答我的话,他飞快吃完了碗里最后的几个馄饨,随手一下将调羹丢在了碗里,刷地抬起头,用一种极坚决的目光看着我说道:那好吧,你想一下,看哪天动手,早些动手早些完事,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早死早超生。你想好了,告诉我,我就去找毛七佬介绍的那个人拿枪。

一股温暖至极,也酸楚至极的复杂滋味瞬间涌上了心头,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地儿,一时之间,竟然喉头哽咽,纵有千言万语,却再也说不出口。

我知道地儿为什么一大早就找我谈他原本始终在回避的事情,而且很坚决的表态了。

因为,正如我的满心愧疚与悔恨一样,柔软的地儿,纯良的地儿,他也觉得昨天在某种程度上伤害了我,他想补偿。

他不是小二爷,他的思虑并不周全;他也不是袁伟,他不善词令;他更不是我,他没有我的细腻心思。他只是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告诉

我,无论什么时候,不管愿意不愿意,他胡大地都会与我同生共死。

这就是地儿做出的决定。

那么我呢?

经过了整夜的思考和权衡之后,我当然也已经同样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前晚的剧烈争吵和昨天的海边对话,都使我明白过来,罗佬现在的处境让地儿心态起了很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