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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斩罗(1)(3 / 3)

寨上就是一个城中村。

混杂脏乱、污水横流,这些字眼也许都不足以准确表达出寨上的面貌。

可惜我没有学者们那么高深的理论素养,我不知道如何才能精准而简单地形容好城中村。不过,二零零二年六月的某天,当我和地儿亲眼看到寨上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立马就想起了一句话,一句在书上看到过的话:

被上帝遗忘的角落。

我想,这句话,说的也许就是寨上。

第一次看到寨上,是在晚上九点多钟,我和地儿坐车来到了老鼠所提供的那个具体地址。

盘根错节的腌臜小巷之间,有一条大约可以供两辆车并排通行的水泥街道,但是,我敢保证,那时那刻,就算是一辆摩托车都绝不可能顺利通过。

因为,街上已经挤满了两样东西:年轻人、夜宵摊。

天南海北的年轻人和天南海北的夜宵摊。

街道左右两排延伸开去的明显属于违章修建的楼房上,每个窗口都挂满了一件件晾晒的衣服,各式各样的胸罩内裤就像是旗帜一样在飘摇而上的烧烤烟尘中摇曳生姿。

楼下临街的一层门面中,琳琅满目地遍布着买烟酒的小杂货店,小网吧,小饭馆和小发廊。

整条街道上,居然都没有安装一盏路灯,无数根从两旁私房接出的电线,连接着一盏盏昏暗的灯泡悬挂在每个宵夜摊的上面。

挑三拣四的顾客;油光满面的摊主;说着南腔北调口音的行人;喝到汗流浃背的打工仔;光着上身的莽汉;文龙文风的小混混;以及发廊里的粉红灯光下,那些露着白得晃眼的大腿,坐在分不清颜色的劣质沙发上对每一个过往的男人展露廉价微笑,目光迷离的女人。

望着眼前一切,我和地儿两人相视苦笑,几乎同时说出了一句话来:

我操!

那一刻,我们俩都意识到,我们错了,错的离谱。

这里,可能算不上正宗的城市,但也绝对不是农村,在这里,用枪永远都杀不了罗佬。

因为,在人口如此密集,居住环境如此紧凑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用枪。

如果谁敢当街开枪,必将引发万人涌动的场面,真是搞出了那么大的动静来,也许,我们会死的比那个被枪击的人更快。

可事已至此,我们也只能等回酒店之后再另想它法了,当前,最重要的,还是先找到人再说。

我和地儿各自戴着一顶棒球帽,沿着街道边上较为黑暗的地方慢慢向前走着,主要注意力放在了两边的网吧、发廊、松骨楼之类流子容易栖身的地方。

两遍过后,依然一无所获。

稍稍商量了一下,我们一致认为,很有可能罗佬今天并没有来这里。

但又还是有些不死心,于是,决定再找最后一遍,如果还找不到就回去,明天再来。

这次,当我们俩走到街道靠西头大约四分之一的位置时,我一时意动之下,在一家茶水铺里买了一杯珍珠奶茶。

就在付完钱,端着奶茶,一边小喝一口,一边转过身准备继续往前走的那一瞬间,我的目光无意望向了道路正中央,那一片热闹非凡的夜市摊点。

于是,一个让我做梦都没有想过的场景,就那样赫然出现在了眼前。

在几乎快要忘却的记忆深处,某年某月某日九镇的那座大桥上,曾经有一个女孩问过我这么一个问题,她说:

你是不是想要打一辈子流啊?你就不能为了我,为了你家里的人彻底改变吗?

我很想告诉他,我能,但最终却还是没有说出口。

因为我知道,其实,我不能!

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会改变。

唯一变不了的就是千古以来,恩恩怨怨、善善恶恶,一脉相承的人。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三岁定八十,意思是说根据一个人很小时候的性格,就几乎就可以断定他未来的一生。

每一句话,每一件事,每一个选择,我们都被自己本身的性格所局限着,所控制着,无法抗拒,亦无从反驳。

所以,这个世界上才有了好人,有了坏人,有了警察,也有了流子。

所以,胡钦才是胡钦,罗佬才是罗佬。

虽然多年没见,罗佬的神情举止却依然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当年的罗佬留着利落的小平头,身材不算魁梧却也瘦削精干,右手中指上带着一个方方正正的金戒指,戒指上面刻有一个硕大的义字。夏天的时候,经常穿着一双人字拖鞋,打着赤膊,把上衣搭在半边肩膀上,故意露出别在腰间的扩机,在九镇一摇三摆,招摇过市。

在还没有来到厦门的时候,我们兄弟也曾经设想过罗佬的现在;就连片刻之前,刚见到寨上的这幅景致,我都曾在心底暗自思量过:

一个从来不会认输,时时刻刻都像一只发情公鸡般好勇斗狠的男人,在这样复杂破落的环境下,会变成什么样呢?是否犹如龙游大海,虎出深山一般得意光景;又或是一副落魄潦倒、觍颜涎脸的江湖老油子形象。

不过不管怎么样,我所有的设想,都是基于罗佬本身,在我们所有人的认知中,罗佬就是罗佬,他始终都还是一个流子,就算跑路躲灾,也注定只能和险儿一样,靠拼着老命吃碗刀口饭为生。

所以,当真正见到罗佬的那一霎,我被惊得彻底傻在了当场。

当我端着珍珠奶茶,边喝边转过头来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间扫到了一个布满油腻,肮脏不堪的白色灯牌,上面写着几个醒目大字:洞庭特色,煲仔、烧烤、炒菜。

洞庭湖畔正是九镇所处之地,也就是这个招牌给予我的些许亲热感,让我顺着灯牌背后看了过去。

然后,我就看到了罗佬。

在昏暗灯光映照下,罗佬老了许多,也胖了许多,黝黑的身体上居然已经凸出了一个大大的肚腩,下身穿一条肮脏到有些看不清是白还是灰的短西裤,还是和以前一样光着上身,却不见了当初终日搭在肩头的衣服,取而代之的是腰间一个破旧肮脏,同样分不清颜色的小挎包,已经损坏的包口微微张开着,露出了几张揉成一团的零碎钞票。

他也还是留着曾经那个标志性的小平头,可是却再没有了以往乌黑发亮的光泽,也不似当初般永远都擦着摩丝让头发密集地根根向上,油烟和汗渍让几缕头发趴在额头上,看起来犹如鸡窝般显得杂乱、稀疏,也有些邋遢。

在我看向罗佬的那刻,他嘴边斜斜叼着半根烟,站在一个油乎乎的大炒锅前面,大汗淋漓地不断用力翻炒着锅内的东西,时不时还飞快伸出一只手去拿旁边推车上的各种调料。偶尔听到食客的招呼声,马上抬起头,带着谦卑的神情大声应和着什么,得到食客回应之后,再发出几声做作而刻意的爽朗大笑,手上动作也越发快速,弄得嘴里烟蒂随之抖动不停。

炒锅旁边,摆着一个小小的烧烤架。

罗佬的老婆,记忆中那个矮矮胖胖,养尊处优,曾经还被我劈过一刀的彪悍女人,居然也完全改变了模样。与老公的肥胖相反,几年不见,她却消瘦了很多,脸上再看不出分毫当年大哥女人的倨傲与跋扈,一边同样汗流满面地不停翻烤着面前食物,一边不时瞟向自己老公,等候差遣。

女人脚下,一个很小的男孩子,安安静静的坐在地面上,腰间系着一根长长的绳子,蓬头垢面的玩着地上的一个什么东西。

那一刻,我很想问问地儿:这是罗佬吗?

但我没有问,因为我知道,这就是罗佬,一个似曾相识,却又一无所知,让我感到有些不知所措的罗佬。

原来,人,真的是会变的。

那天找到罗佬之后,我的思绪被完全打乱了,实在没有心情继续呆在那里,叫上了地儿转身离去。

接下来的三天,我们两个每天都会去那个地方,去看罗佬。

在这三天里,我亲眼看到了很多东西,很多几乎让我夜不能寐,心情极度复杂的东西。

我本以为,自己所见的一切其实都只是表象,现在的罗佬可能是因为生活所迫,导致他无奈的转变,但是当年那些疯狂暴戾的本性始终还在。

可是我错了,就像当初想错了他的处境一样,我又错了。

罗佬完全不再像以往一样游手好闲,终日里除了打牌赌博,就是喝酒斗殴。白天,他除了外出买菜进货之外,几乎不出家门,最多也就是到楼下小卖部里买包烟,或是偶尔抱着自己的孩子一起在附近走走。

有好几次,我看到他在忙得要死的时候,他儿子跑过去烦他,他不得不一边炒菜,一边低下头给自己儿子说点什么。当时,他的那种表情,那种有些着急,有些无奈,却又带着更多满足和幸福的表情,都在千真万确地提醒着我,罗佬确实变了,完完全全的变了。

眼前这个满身油污的厨子,绝不再是当初那个满身戾气拿着杀猪刀在武昇身上狂劈下一刀又一刀的罗佬,也不再是端着手枪,抬着下巴嚣张狠毒盯着我的罗佬。

他变成了一个谦卑、和气、平凡到有些平庸的中年男人。

我的内心陷入了一种莫大的挣扎之中。

仇人明明就在眼前,但却又的的确确彷佛不再是他,我该怎么办?尤其是每晚看到那个小男孩被罗佬在腰间系根绳子捆在摊子边,我就会想起小的时候,外婆因为太忙,没有时间照看我,也喜欢把我捆在屋外电线杆上的事情来。

这些年来,无数个夜晚,我都会在噩梦中惊醒,我都从来没有忘记过对罗佬的恨,无时无刻,我不是在想着报仇。

可当这一切真的到来了,却让我深受折磨。

就在我被这种折磨弄得寝食难安,六神无主,几乎快要放弃找罗佬报仇的时候,第四天晚上,却发生了一件很小的事情,再次将故事拉回了原来的轨迹之中。

寨上的确是个相当复杂的地方。

贩毒,偷窃,入室抢劫,打架斗殴的事层出不穷,我们在那里前后呆了一个多星期,就亲眼见到过两次骑摩托车当街抢劫。

经过我和地儿的刻意打听,几天之后,我们大概摸清了寨上的情况,当时在寨上有两个最大的帮派,一个是四川帮,一个是贵州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