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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从宽(2 / 3)

这里提到良妃父阿布鼐系正黄旗包衣,曾任内管领;阿布鼐死后由他(塔)汉继任内管领。这与《氏族通谱》中觉禅氏瑚柱之孙阿布鼐、曾孙塔汉相继任内管领的情况相符,旗籍亦相符,似可以证明良妃确系出自觉禅氏。

另据《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第62条“正黄旗都统马尔萨奏请廉王舅舅等族抬旗各按管领编制折”,廉王母舅嘎达浑等族于雍正元年被抬旗,此折亦证明嘎达浑族确系正黄旗。

综上所述:良妃父兄的姓名、旗籍、履历均与《氏族通谱》中的觉禅氏一致,则良妃的确是正黄旗包衣,姓觉禅氏。

至于为什么良妃又姓“卫氏”?

在没有其他证据之前,我想到的只有一条:满人入关后很多人家都将自己的姓名汉化,代表人物就是太子妃瓜尔佳氏,她是正儿八经的满人,但是却汉化姓“石”。

但问题是,就这么看,是看不出来,良妃到底是不是辛者库罪人。

第三、良妃到底是不是辛者库出身,辛者库又是什么玩意?

《钦定清朝会典则例》中多次提到:内管领,即辛者库;辛者库,即管领。辛者库又称为浑托和,浑托和是辛者库满语名称,浑托和是半个佐领的意思。

很多八爷粉就拿这个说话,说辛者库身份并不低下,那这资料对吗?

肯定是对的,这是清朝的官方资料,但是这资料没有仔细说明。

我在举个不恰当的例子,都是打工仔,可CEO、总经理和前台小姐姐,能一样吗?肯定不一样呀!

同样包衣也是分了等级的,但是划分的等级,并非是简单的[包衣]和[辛者库]。

包衣有八旗,和其他八旗一样,分位上三旗和下五旗,上三旗服务于皇帝皇宫,下五旗服务于王公府邸。所以上三旗包衣【总体地位】是高于下五旗包衣。上三旗辛者库,称为内管领;王公府第之辛者库,即下五旗辛者库,称为府属管领。

看清楚,并记在心里是【总体地位】,就好像【老板】和【打工仔】一样,摆地摊的也能算老板,但是能和世界五百强CEO这种打工仔相比吗?肯定不能呀!

包衣也是如此,里面是有一些特殊人家的,比如康熙朝的曹李两家。

雍正元年二月十三日,领侍卫内大臣觉罗苏路、户部郎中双喜传旨:将妃娘家之劳格出旗,伊愿入左翼(左翼指的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何旗,即入何旗可也。将【耿德金招入上包衣佐领】。此等人之缺,由三阿哥抽入补之。钦此。除钦遵外,尚志顺佐领下闲散李煤既系妃娘家之人,将李煤之族亦拟出旗。为此谨奏,请旨。

(注:劳格、李煤系齐妃母家之人,耿德金是裕妃的父亲)

《八旗氏族通谱》:高名选,镶黄旗人。国初来归,原隶包衣,于雍正十三年九月奉旨:贵妃之外戚著出包衣,入于原隶满洲旗分。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格格黄氏著封为仪嫔,按黄氏之母家系包衣管领下人,著拨归本旗包衣佐领。”

包衣抬旗成为汉军八旗或满洲八旗,都有“出旗”、“拔出”或者是“出”这些词和字眼。

所以雍正的裕妃和乾隆的仪嫔并没有被抬旗。从雍正给裕妃耿氏和乾隆给仪嫔黄氏的恩典圣旨来看,包衣也是分等级的,“包衣佐领”下面的包衣明显比“包衣管领”下面的包衣【总体地位】要高。

举例【事实说话】:《八旗满洲氏族通谱》查通谱卷七十四,魏氏下只有一条“魏氏绶恩,【正黄旗包衣管领下人】,世居沈阳地方,来归年份无考。其曾孙五十一,原任内务府总管;元孙清泰,现任内务府管领;元孙清宁,现任六品官;玉保住,原任库掌。四世孙吉庆,现任笔帖式。”

令妃的先祖可以追溯到明末的绶恩(汉名魏国贤),是耿昭忠的手下,跟着耿昭忠投降清楚后,被分到了汉军正黄旗,后因三藩之乱贬入辛者库,归来年份无考。

可以看见令妃先祖写的是【正黄旗包衣管领下人】

然后我们在看看德妃乌雅氏的记载。

还是《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公杨古利额驸率兵进剿大破朝鲜,有卒藏匿石岩间,窃发鸟枪,杨古利额附中伤而殁,太宗甚伤之,忽有一人越山而去,佟图赖指而言曰彼山上东去者即伤死扬古利额附之人也。太宗因命额森追之,次日即以其首来献,太宗嘉之授为【男爵】,后征山东济南府临清州及大同等处屡立战功,加【一骑都尉】任【佐领】,缘事削职。

可以看见德妃的先祖写的是【佐领】,她家是对清朝有功的包衣,还有爵位。

插一个对包衣的题外话。

包衣一词的记载最早见于《满洲实录》之中。

最初的起源是女真部族的下层成员、统治家族收养、接纳的非血缘关系的家族、氏族成员和部分外戚族众等。如内府完颜氏就曾因与清/太/祖/努/尔/哈/赤有姻亲关系而被编入包衣。此外,还有许多追随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之勋戚都隶属于包衣,八旗定制后也未有变更。

随着清朝势力的不断扩大,包衣的来源也日益复杂。从之前的来源又拓展至战俘、契约奴仆和获罪之人。此后,以他们作为主体的包衣成员身份也日渐稳定,开始以一个奴仆阶层的形象出现在历史之中。

所以包衣里面也是分很多种的,最初的包衣八旗和其他的八旗无论是地位还是其他的,都没什么区别,甚至于各别地位待遇还更高。

说简单一点,在入关之前,投靠清朝的势力,人多就编入满洲/蒙古/汉军八旗给佐领,自己管自己人。人少,比如就二三十个人去投靠清朝,那就编入包衣旗让佐领管着。

然后人多欺负人少,而人少也不可能组织更多的人手去争夺军功,所获得的军功少,所以渐渐的包衣八旗的地位就越来越低,最后变成了大家认为的奴仆。

在看看关于辛者库的其他资料:天命七年正月初五日,清□□努尔哈赤谕:辽东所获养猪之汉人,及绣匠等有用之汉人,收入辛者库牛录。

后金政权确立之后,统治者将犯罪的官员发入辛者库,是一个游牧民族的惯例,可以看作犯罪株连和奴隶制的延申。一开始,罚入辛者库仅仅针对旗人,后来扩展到汉人。

根据《八旗通志初集》记载:天聪四年二等参将雍舜,曾缘事革,没入辛者库,给贝勒家。

康雍时期,不少犯罪的旗人及家属被罚入辛者库为奴,此后“入辛者库”成为此时惩处【犯罪旗人】的重要方式。

所以辛者库是对异族战俘工匠和犯罪旗人的统一管理组织,并非是单纯的贱民机构,而是一种制度。

另外【犯罪旗人】对于清朝的统治者而言,那也是旗人,地位比汉人要高。一般有本事的,或者是和统治者关系密切的,都会给改过自新的机会,委以重任,厉害的还能被抬旗出包衣【比如徐元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