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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卷 以海制陆 第十四节 舞台绝唱[第二更,求月票](2 / 3)

通过这一点,常荐就首先确定,击败“蒙大拿”有效的办法就是远距离交战,利用“省会”远距离交战中的精度优势来抵消掉“蒙大拿”的火力优势。后来,潜水员又“俄亥俄”号的残骸上发现了大量未爆炸的穿甲弹,而且这些穿甲弹都是小角度命中后因为引信没有正常工作而成为哑弹的,而之前地远距离交战中,很少出现这一情况。这就加坚定了常荐的想法,绝不与“蒙大拿”近距离格斗。

实际上,从两种战列舰火力与防护能力的对比上也能看出远战对“省会”为有利。当时,两种战列舰上的主炮的大射速都是一分钟两发,而“蒙大拿”有12门主炮,“省会”只有9门,也就是说,比蒙大拿少了四分之一。而10000码的距离内,“蒙大拿”打出的轻型高速穿甲弹几乎能百分之百的洞穿“省会”的主装甲,而且哑弹率不会高于两成。同样的情况下,“省会”所使用的26式穿甲弹对“蒙大拿”主装甲的洞穿率不到五成,而且哑弹率竟然超过了五成。也就是说,就算常荐有三倍于对手的战舰数量优势,也不一定能够近战中占到便宜。

相反,远战中,拼的就不再是主炮的发射速度,以及直射时对对手垂直主装甲带的洞穿率了。只要交战距离20000码,也就是大概10海里以上,拼的就是准确率,以及穿甲弹对水平装甲的洞穿率了。

准确率自然不用多说,“省会”已经多次实战中证明了其雷达炮瞄系统的高效率,而且采用50倍径身管的400毫米主炮的射程甚至比“蒙大拿”级所使用的45倍径16英寸主炮还要远一点。重要的是,26式穿甲弹本来就是重型穿甲弹,其主要地使用场合就是远距离交战。

战列舰的炮战中,关于轻弹与重弹到底谁好一点。这被争论了好几十年,而且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流派。大战爆发前,欧洲各国海军主要使用的就是轻弹,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欧洲海域的天气比较恶劣,而且以往的远距离探测与瞄准方式相当有限,远距离交战时的精度问题无法解决,炮战多半10000码以内展开。轻弹因为质量小,使用同样的发射药地情况下。炮口初速就要高得多,而其他条件都一样的情况下,速度直接决定了穿甲弹的穿甲能力。因此,近距离的炮战中,轻弹的穿透能力明显要比重,但速度慢得多的重弹强得多。

首先发展重弹的就是美国海军,而且主要就是针对太平洋舰队而设计的,主要是太平洋的天气要好得多,理想环境下,战舰的炮战将从10海里之外开始。而随着大量高速战列舰服役。美国海军首先就考虑到了远距离作战中摧毁敌人,不给敌人近身的机会。随即,美国海军就发现。轻弹远距离作战中存着严重地缺陷,即其存速能力很差,炮弹飞行时的速度衰减得相当快。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唯一地办法就是将炮弹做得重一点,让炮弹飞行使受到的空气阻力弱一点,从而使炮弹的存速能力好一点。因此,远距离交战中,初速慢的重弹射程超过了10000之后,其飞行速度反而比轻弹快。

唐帝国海军初并不重视发展重弹,战争爆发时。唐帝国海军使用的几乎都是轻弹,而且还是装药量上百公斤的“高爆穿甲弹”。海战中吃了苦头之后,唐帝国海军开始重视穿甲弹的穿透能力。随即雷达被安装到了战列舰上,而且很快就有人提出由雷达引导炮击的想法,可以使海战摆脱天气的影响,并且远距离上收拾敌人,不给敌人近身的机会。从此开始,唐帝国海军就加强了对重弹地研制投入,而且很快就为战列舰全部换装了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