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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 决胜之海 第十节 海军的翅膀[额定第三更,求月票](2 / 3)

“隼”的研制工作结束之后,海军装备技术办公室就向沈飞,哈飞,南飞三家飞机制造厂下达了的任务书,要求这三架公司拿出战机的设计方案来,而海军提出的第一份技术要求就是,的战机必须性能上比“隼”提高20%以上,另外,还得针对“隼”所暴露出来的一些重要问题做出适当的改进(比如弹药过少)。

这个任务并不简单,“隼”的极速已经达到了320节,如果提高20%的话,那么就要达到385节,而海军下达的技术指标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一种合适的发动机能够提供如此强劲的功率,让战斗机飞得这么快!

当时,沈飞首先提出了一个方案,那就是仍然采用“隼”式战斗机用的发动机,然后全面修改气动布局,增加铝合金的使用量(甚至提出了用出现的镁铝合金来制造战斗机的主结构),修改战斗机的结构,减轻战斗机的重量,终达到海军提出的指标要求。不过,这个计划立即就被否决了。一是太轻的战斗机海军并不太适用,只有陆军才需要重量轻的战斗机。二是成本太贵了,如果增加铝合金的使用量,甚至用镁铝合金来制作战斗机的主结构的话,那么采购一架式战斗机的价格足够买五架“隼”了。三是这种改进而来的战斗机的升级余地并不大,很快就会落后,而海军需要的一种全的战斗机。

当时,哈飞,南飞也提出了相应的总体设计计划书。可也都被海军给否决了。这两架飞机制造公司都忙着生产战斗机,轰炸机,而且还承担了为陆航研制式轰炸机的任务。因此难以集中力量为海航研制式战斗机。

到24年下半年,三家飞机制造厂都没有拿出让海军满意地设计出来。也就是这个时候。战场上的情况出现了变化。美国陆军航空兵的p-51d“野马”式战斗机首先出现了欧洲上空,开始为前往德国地重型轰炸机群护航。而同时,英国空军也装备了好的“喷火”式战斗机。接着,p-51d出现了太平洋战场上空,并且与唐帝国海军航空兵多次交手。

敌人地刺激肯定是海军的大动力。

p-51d的速度超过了海军装备的“隼”式战斗机,甚至比岸基型号的“隼”(比舰载型号减轻了不少,速度快一些)还要快不少。虽然“隼”为坚固,而且火力为凶猛,战场上并没有吃多少亏,但是这无疑是扇了海军一记耳光,不管p-51d是不是比“隼”好一些,对唐帝国海军来说,让敌人地战斗机比自己的飞得快,那是绝不能容忍的事情。

也就是这时候。海军装备技术办公室向三架飞机制造厂下了死命令,必须要半年之内完成设计,并且争取25年中期完成试飞工作。

让式战斗机装备部队。而当时,沈飞的第二次设计工作已经完成了一大半,收到了海军的死命令,以及的设计指标之后。沈飞的工程师立即加速,并且再次修改了式战斗机的设计。25年3月份的时候,沈飞就拿出了设计方案来。

这就是帝国海军航空兵战争期间装备的第四种战斗机――“金鹰”。原本海军给这种战斗机取的名字是“鹰”,不过第一架样机出厂的时候被涂成了金色的,因此后来就被称为了“金鹰”。

式战斗机的设计大平飞速度(5500米高度)为375节,这比海军的要求稍微低了一点,但是也可以接受。大升限达到了12500米,不携带外挂弹药的情况下,使用机内燃料的大航程达到了850海里,如果挂一枚250公斤炸弹,八具火箭弹的话,大航程700海里,而使用大型副油箱的话,大航程可以达到了1500海里。该战斗机为显著的特征是,首次采用了无框架玻璃座舱,而且仿照美军p-51d的设计,采用了气泡式座舱(后来舰载型号换成了有框架的,主要是无框架玻璃罩太容易碎了,航母上不安全)。该战斗机采用了输出功率达到了2400马力的“风16”改进型发动机,并且设计的时候留有换装“风18”发动机的空间。其主要武器仍然是四门20毫米航炮(这已经被证明是大战期间威力与性能好的航空机关炮),每门炮的备弹量提高到了350发。另外,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充当战斗轰炸机使用,其对地轰炸能力并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