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谈仁皓肯定会好不迟疑的派出所有的侦察机去寻找第五舰队。而此之前,谈仁皓的每次偷袭都是天亮之前就派出侦察机的,然后让侦察机预定海域巡逻,敌舰队的踪影,只要抓住了敌舰队就立即派出轰炸机。这是谈仁皓的指挥特点,而斯普鲁恩斯眼里,这同样是谈仁皓地一个缺点。
天亮前派出侦察机的好处是,侦察机到达预定巡逻海域的时候,天色已经亮了起来,这样侦察机就可以第一时间内发现该海域内的敌舰队,为抢先攻击争取到宝贵的时间。可同样的,坏处是,侦察机将黑夜中飞完前面大半段航程,而这大半条航线上,侦察机将难以发现*夜色*(**请删除)掩护下的海面舰队!
这就是斯普鲁恩斯要利用的一点。他做出决定之前做了慎重的分析与计算。唐帝国舰队要轰炸美军登陆场地话,那么就会天亮前一个半小时把距离缩短到300海里之内,而且有可能是250海里,这样轰炸机返航的时候才有足够的剩余燃料。如果唐帝国舰队轰炸机出发之前派出侦察机的话,那么侦察机其前面大概200海里的航线上都将黑暗中飞行(侦察机为了量的增加滞空时间,巡航速度会比轰炸机的巡航速度慢一些)。为了确保安全,美国舰队如果天亮前进入到登陆场南面100海里外的海面上的话,就算唐帝国的侦察机从其上空飞过,也很难发现海面上进行了严格灯果管制的战舰!
换句话说,斯普鲁恩斯要借着*夜色*(**请删除)的掩护接近唐帝国的舰队,同时避免被那些从附近飞过的侦察机发现,然后再派出侦察机,寻找唐帝国海军舰队的具体位置,天亮之后就立即发动攻击。
这个计划确实很冒险,双方的距离缩短到了200海里以内,都对方的绝对打击范围(指舰队发现了对方侦察机,然后以快的速度向着佳的方向逃逸,都无法离开轰炸机打击的范围)之内,谁先被发现。那就谁先完蛋。这也是其他的参谋军官反对地原因,这几乎是一半对一半的赌博,美军没有任何优势,大的可能是两败俱伤。如果美军舰队遭到重创的话,那么结果是登陆威克岛的作战行动彻底失败。唐帝国损失了两支特混舰队,还有两支特混舰队可以调过来!进行一比一的对等消耗,这对美军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斯普鲁恩斯看到的是那一半胜利地希望。他坚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唐帝国的舰队将派出所有的侦察机。而这些侦察机天亮前就将越过他的头顶,而不会发现他,而至少两个小时之内,这些侦察机不会返航,是他派出的侦察机将天亮左右到达唐帝国舰队活动的海域,他就可以立即组织进攻,干掉唐帝国的舰队,胜利的机会绝对不只有一半,斯普鲁恩斯的眼里,他有八成地把握获胜!
唐帝国地侦察机出发后不到一个小时。就有两架侦察机从第五舰队上空飞过。如同斯普鲁恩斯所预料的那样,这两架侦察机根本就没有转向,也没有发出任何的无线电信号。一直向北飞行。五分钟地时间里,舰队的所有参谋军官都捏着一把汗,那两架侦察机的飞行员只需要向下面看一眼,就能够看到海面上被月光映照成灰色的战舰(实际上,这个发现机会是很小的,侦察机巡航时的高度2500米以上,而这个高度上,很难发现夜间海面上的战舰,大部分飞行员会将战舰误认为是起伏的波浪,或者是暗礁。或者是浮上海面换气的鲸)。
唐帝国的侦察机过去之后,斯普鲁恩斯立即下令侦察机起飞,前往他预测地唐帝国海军舰队活动的海域目标。为了增大的成功率,斯普鲁恩斯把四艘航母上的48架侦察机,还有巡洋舰上的二十多架水上飞机全都派了出去,九十度范围之内进行大密度。这其中,编号为21的那架bd就天亮后接近了第二特混舰队,并且随后就发回了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