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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卷宗(1 / 1)

温景行带着《白莲案》的卷宗回到了永昌客栈。他闩上门,把卷宗摊在床上——一共六册,用牛皮纸绳捆扎着。他解开纸绳,把六册卷宗按顺序一字排开,然后坐在床边一册一册地翻看。

第一册是案发经过和抓捕记录。案发时间是正德二年五月,地点在京畿大兴县。案由是有人举报县城西一座废弃的道观里有白莲教余孽秘密集会。温景行的目光在第一册上停留的时间最长——他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看过去。举报人的位置是空白的——只写了"据举报"三个字,没有举报人的姓名、住址、身份。按照大明的司法程序,举报人信息是案卷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不写举报人,案子的源头就无从查起。这种案卷如果在刑部复核的时候被退回——就是严重的工作失误。但这本卷宗顺利地通过了刑部的复核。

第二册是审讯笔录。温景行翻了几页就停下来了——他一页一页地翻着日期栏。三十五个人——全部签在同一天。他看过这么多案卷,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记录。正常的审讯流程是分批抓捕、分批过堂、分批签字——三五天到一两个星期都有可能。他重新翻了一遍这一册的厚度——约莫五十页纸,全部是同一天。就算三十五个人排着队过堂,一个人平均不到一刻钟——对于一个可能判死刑的案子来说,这样的审讯速度太快了。快的唯一解释是——这些口供是提前写好的,在一天之内让所有人按了手印。

第三册是物证清单和鉴定报告。四箱白莲教经卷、一副刻版、两面旗帜。物证清单上详细列出了每一本经卷的书名——一共五十三本。温景行把五十三本书名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大部分是白莲教常用的经文——《五公经》、《天龙八部经》、《三教经》——都是正统佛教之外被官方列为邪典的民间经卷。但看到第三十七本的时候他的目光停了下来——《玄天真武经》。白莲教信奉的是弥勒佛和无生老母,不会供奉真武帝君。一本真武经出现在白莲教的经卷里——只有一种可能:这批物证至少有一件是从别的地方凑来的,不是从现场搜到的。

第四册是判决书和案犯供状。温景行翻到判决书那页看了一下判词——"首犯七人——斩立决;从犯十三人——斩监候;胁从十五人——流三千里;其余十五人——查无实据,无罪释放。"

十五个无罪释放的人。名单上有名字——他逐一把这十五个人的名字抄在了一张纸上。这些人现在在什么地方?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

第五册是刑部复核意见和批文。批文是刘瑾亲自签的——上面有司礼监的印章。批语只有六个字——"准。按判决执行。"龙飞凤舞的字体——温景行认得这个笔迹跟刘瑾写给许超的那封信上的一模一样。

第六册是执行记录。斩立决的七个人全部在正德二年七月执行。斩监候的十三个人目前还在刑部大牢里关着。流放三千里的一批确实被押送到了云南——但发到云南之后的记录断了——没有再收到云南方面的回文确认他们是否到达。

至于那十五个被无罪释放的人——执行记录上只写了一句:某年某月某日,经刑部核准,当堂开释。开释之后——没有了下文。

温景行把这六册卷宗全部翻完之后已经是深夜了。他把所有的疑点整理了一下,在纸上列了一个清单:第一,举报人信息空白。第二,三十五份供词全部签于同一天。第三,物证中出现了《玄天真武经》。第四,十五个无罪释放的人无任何后续去向记录。第五,发配云南的犯人没有回执确认。

他把这张纸折好夹进卷宗里。十五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失踪者——这十五个人,是这件案子真正的核心。

窗外传来更夫的梆子声——三更了。他没有睡意,重新点了一盏灯,坐到桌边,拿起笔,开始写一份关于白莲案疑点的初步报告。写到一半的时候,他的目光落在那十五个人名单上的一个名字上——"顾千帆"。

这个名字被列在"无罪释放"的那一栏里。他在名单上做了一个标记——这个人,是第一个需要被找到的失踪者。

(第九十章完)

*钩子:温景行在灯下翻完白莲案全部六册卷宗——五处致命疑点逐一亮相。一个没有名字的举报人、三十五份同一天的供词、一本不属于白莲教的真武经、十五个在大牢门口消失的无罪者——这桩三年前的旧案几乎全是窟窿。而在这十五个人的名单上,有一个名字被温景行做了标记——顾千帆。从这个人开始——白莲案的盖子,正被一层一层地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