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目光,我没有回答方五的问题,而是故意颇为挑衅地对着他一笑,说:
方五,越玩越回头了啊。你和李老妈子一起出道,算起来比金子军还早两年,当初也算是个有字号的人,而今跑过去给他当马仔了?
哈哈哈哈哈
方五闻言,不但不生气,反而再次摇头大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拿着酒瓶给我倒起了酒,然后,一手端着酒杯递到我面前,另一只手上的酒瓶在杯沿上轻轻一磕,呯的一声脆响之后,也不管我喝不喝,自己仰起脖子喝了起来。
我接过杯子一饮而尽,方五却好像从来都没喝过酒一样,还在自顾自的咕嘟咕嘟大口喝着,直到整整多半瓶啤酒被他全部喝完之后,把脑袋一低,一边擦拭着嘴角的酒液,一边将手里的酒瓶倒转过来,向我示意已经喝干净。最后,才将酒瓶往桌上一放,笑吟吟的说:
哈哈哈,胡老板还是一点面子都不给我方五啊。谈不上马仔,谈不上,我和金总,只是有共同的目标,硬要说呢,我觉得应该叫合作比较好。
哦,怎么个合作法啊?
哈哈哈,胡老板,你这么说就不地道了。连廖老板我们都打了,你说还能怎么合作?办你们啊!
说这段话的时候,方五脸上始终都带着笑容,所以,这也让我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如此直白的说出最后那四个字。
就算我的养气功夫再老,再想不动神色,当这句话出口之后,也还是受不了了。
我脸色一沉,坐直身体刚要说话,方五却又立马接着说出了下一句:
对了,听说这几天,你们到处在找打廖矮子的那个瘸子。来,不用找了,都是老朋友,他也想见见你呢。瘸子,瘸子,别弄了,出来吧,胡老板到了。
随着方五的招呼,厕所里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应答。
声音含糊不清,好像正在憋着一股劲,中间又还夹杂着另外几声奇怪的呻吟,一时之间,我并没有听出是谁。
半分钟后,厕所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厕所里面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拿着纸巾擦拭裆部拉链的位置:
妈了个逼的,谁说的上头之后更舒服,老子只在酒里头放了一粒药,这个婆娘就人事不省,像头死猪不说,还吐了我一裤子。
那一刻,由于背光,我还没有看清说话之人的相貌。
但是,透过门缝看去,厕所明亮的灯光之下,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孩瘫在地面上,嘴角两边满是白沫和呕吐痕迹,被高高掀起的裙子依旧搭在后背,内裤已经被脱到了膝盖弯,雪白的屁股旁边,是一滩肮脏不堪的秽物。
这个女孩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也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但我认识她,我知道她是场子里面的一个陪酒小姐。
我也终于知道刚进包厢时,听见的厕所里的那些奇怪响动是什么了。
滔天的怒火几乎是瞬间就烧沸了我全身的血液。
这个姑娘虽然是卖的,但那是她的生存之道,她卖的是身体,不是尊严,更不是命!
没有人能够这样被作践,就算是小姐也不行。
在我的场子里,更加不行!
哎呀,钦哥,钦哥好钦哥好,钦哥你这个鸡头当得不行啊。老朋友过来了,连个服务好点的妹子都没有。来来来,钦哥,好久不见了,握个手!
看着伸到了自己跟前的那只手,我心中的怒火却越烧越旺,我努力的克制着,不让自己做出任何动作。
我担心,哪怕只是轻微的动一动,我都会忍不住杀了眼前的这个人。
怎么,钦哥,看不起我这个瘸子啊。看不起那就算了,去你妈了个逼!
那只手很快就缩了回去,手的主人在转身离去的时候,还大马金刀的一脚就踹翻了我前方的一把椅子。
那种嚣张和放肆,跟多年之前一模一样。
那一刻,那些始终被隐藏在心底最深处,却又从来都无法忘记的,不堪回首的一幕幕,再次如同电影一般在我的脑海中回放起来。
我懦弱的哭泣,恳求的话语,卑微的下跪;他无情的嘲讽,残忍的毒打,肆意的玩弄
当汹涌的怒火已经烧得我头脑开始眩晕,心底的杀意也已攀升到最浓烈的境界之后,我整个人反而彻底冷静了下去。
我缓缓站了起来:
莫之亮,你是不是想死在这里!
你再动一下试试!
我的话语刚落,方五的声音已经响彻在了昏暗的包厢。
眼角余光中,黑影纷纷闪动,那三个年轻人几乎同时站了起来。
莫之亮的背影停在了我身前一两米的地方,电视机发出的荧光洒在他的肩膀上,让他整个人的轮廓都披上了一层诡异的银芒。
他一动不动的背对着我,在那漫长的几秒钟内,包厢里没有一个人说话,寂静的像是一座古墓。
我缓缓转身,看向了方五,就在他的身边,那三个年轻人的脸色平静如常,不喜不怒,只是,他们的手都已经不约而同的插入了衣内。
这些年来,游走在生死边缘,见惯了刀光剑影,对于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我早就拥有了某种远超于平常人的直觉和判断。
几乎是目光接触的那一刹,我就意识到方五并没有开玩笑,那三个陌生男子也并不是吓唬我。
他们是真的!